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发布时间:2015-08-27 11:2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 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过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布日期

2002年6月29日

实施日期

2002年11月1日

新-修改日期

2014年8月31日

新-施行日期

2014年12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oc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下一篇:安全政策法规

友情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1333号 网站ICP:吉ICP备20000219号-1吉公网安备22010302000457号

官方公众号

电话

0431-8892449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庆丰路1333号

邮件:office@jljgjt.com